濟南全實木家具工廠|實木家具工廠宜蘭 面啟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2019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集體資產管理的主體,依法代表成員集體行使集體資產所有權。完成改革的村(居)均要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根據成員結構、資產情況等,建立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完善治理機制,制定組織章程,依法履行集體資產經營管理職能,並向股東頒發股權證書。現階段可由縣級政府農業部門負責發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據此向有關部門辦理銀行開戶等相關手續。

原木餐桌|原木餐桌推薦 合理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該項工作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的原則,統籌考慮戶籍關系、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協調平衡各方利益,科學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工作,建立健全村(居)成員鎮(街道)登記備案機制,有效解決成員邊界不清問題。縣區、鎮(街道)要探索制定成員身份界定指導性意見;村(居)制定成員身份界定具體程序、標準和管理辦法,並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協商確認後實施。成員身份界定涉及農民切身利益,敏感復雜,關註度高,既要得到多數人認可,又要防止多數人侵犯少數人權益,特別要保護好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

堅持依法有序和守住底線。嚴格工作程序,堅守法律政策底線,堅持農民集體所有不動搖,不得將集體經濟改弱瞭、改小瞭、改垮瞭,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堅持農民權利不受損,不得將農民的財產權利改虛瞭、改少瞭、改沒瞭,防止外部資本侵占和內部少數人控制。三是尊重農民群眾意願。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不搞強迫命令。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提高改革透明度,充分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堅持因地制宜和分類推進。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選擇廣大農民群眾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因村施策,分類指導,穩慎推進,既不搞齊步走,也不搞一刀切。

嚴格股權管理。建立集體資產股權登記制度,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股權名冊和管理臺賬。落實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占有、收益權利,組織實施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改革試點,積極探索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合實際,制定成員持有集體資產股份繼承的具體辦法。穩慎探索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的范圍、條件和程序,現階段成員持有股權的轉讓及有償退出要封閉運行,不得突破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僅可在本集體內部轉讓或者由本集體贖回,同時要防止出現持股份額較大的股東。

保障措施

精心組織實施。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市農業局、市委農辦負責牽頭實施,梳理改革任務,明確部門責任,加強業務指導。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參與配合,抓好政策落實。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宣傳欄等多種途徑,大力宣傳改革目的意義和政策措施,提高幹部群眾的政策認知度,增強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大培訓力度,著力提高各級幹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及業務能力,切實增強改革的執行力。加強檔案管理,改革過程中形成的會計、權屬、經營、分紅等方面材料,要按照相關規定收集、歸檔並有效利用。強化風險評估,對改革過程中可能引發的矛盾爭議要提前制定工作預案,切實將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落實工作經費,將改革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保障改革順利推進。

上述三類資產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主要財產和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對資源性資產,繼續按照已有部署抓好確權登記頒證,發展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體系“三臺共建”成果,落實“三權分置”辦法;對非經營性資產,建立健全臺賬管理制度,探索實行集體統一運行的管護機制,更好地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供公益性服務;對經營性資產,著力推進股份制改革,量化到人,確權到戶,積極發展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

建立改革事項工作臺賬

05-14 08-05大眾日報

加強財務管理。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監督管理,穩定和加強鎮(街道)農村財會人員隊伍,規范會計委托代理服務行為,履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審計職責。加快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建設,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做好定期審計與專項審計銜接,建立問題移交、定期通報和責任追究查處制度,防止侵占集體資產。對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的村(居),縣區黨委、政府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頓,防止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

村民分紅現場(資料照片)


在青島館,青島啤酒展區內聚集瞭一大群年輕人,不分國籍和膚色,青啤成瞭讓大傢打破交流障礙的文化共鳴。借助品博會平臺,我省企業切磋競技,比學趕超,將為山東“品牌強省”建設和新舊動能轉換增添新的動力。[詳細]

2018-05-15 07:57:00 來源: 濟南日報 作者: 錢堃

任務目標力爭2019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重點工作對農村集體所有的三類資產實施清產核資

我市將從嚴格股權管理、完善治理結構、健全分配機制、發展集體經濟等幾個方面入手,強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管理,實現村集體與村民共同增收。

我市將以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合理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方面為重點,做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2018年,全市各縣區全面啟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所有村(居)全部完成清產核資工作,60%以上的村(居)完成改革任務;2019年,全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完成改革的村(居)均成立新型集體經濟組織;2020年,開展改革掃尾工作,基本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健全分配機制。新成立的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應堅持“盈餘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健全集體收益分配制度,明確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及使用范圍,按照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規定的順序和成員擁有的股權比例進行盈餘分配,實行同股同利,確保成員收益分配權落到實處。年終財務決算和收益分配方案由理事會(董事會)提出,提交社員(代表)或股東(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堅持效益決定分配的原則,集體經濟組織根據當年經營收益情況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無收益不得分配,嚴禁相鄰鎮村間相互攀比或舉債分配。

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該項工作是順利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和前提。農村集體所有的三類資產均要實施清產核資,並將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不得打亂原集體所有的界限,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重點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四荒”地等資源性資產、用於公共服務的非經營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及現金、債權債務等,依法依規處置清產核資中的各類問題。資產規模較大或群眾爭議較多的村(居),可根據農民意願聘請第三方協助開展工作。清產核資結果向全體成員公示,經成員大會或代表大會確認後,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管理臺賬和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備案等制度。清產核資工作由市級協調指導、縣鎮兩級負責組織實施。已完成清產核資的村(居),要按要求查缺補漏,健全檔案信息,並予規范管理。

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村(居)將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村(居)集體成員,作為其參加集體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據。要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人人有股,按貢獻大小適當體現差距”作為股權設置的基本原則。股權設置提倡以成員股為主,根據村(居)資產狀況可隻設人口股,也可以人口股為主,兼顧成員對集體經濟的貢獻,分別設置人口股和農齡股(勞齡股)等。是否設置集體股及集體股所占比例,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討論決定,集體股收益應主要用於償還村級債務、擴大再生產、處理遺留問題、為成員繳納各種費用和村(居)必要支出。提倡集體經濟組織對成員股權實行靜態管理,即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提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傢庭新增人口通過分享傢庭內擁有的集體資產權益的辦法,按章程獲得集體資產份額和集體成員身份。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要體現成員集體所有和特有的社區性,隻可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

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必須建立健全農村產權制度,加強農村產權保護。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大舉措,是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增添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有效途徑,也是改善農村公共服務、提高農村社會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

通過改革,逐步探索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科學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明晰集體所有產權關系,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管好用好集體資產,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落實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

強化鎮(街道)農經管理隊伍建設。鎮(街道)農經管理隊伍直接面對農村千傢萬戶,要充分發揮其在落實黨的各項農村政策、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加強基層經管體系建設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為抓手,進一步強化農經管理隊伍建設,根據農村人口數量充實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必要辦公設備,加大經費支持力度,確保責任和人員落實到位。建立健全容錯機制,落實激勵保障等措施,不斷增強基層農經人員投入改革、奉獻改革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改革覆蓋全域內所有涉農村(居),各縣區(含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和代管街鎮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要根據村(居)所有集體資產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分類施策。無經營性資產的村(居)要在全面清產核資、界定成員資格、明晰產權關系的基礎上,成立集體經濟組織;有經營性資產的村(居)要在全面清產核資、界定成員資格、明晰產權關系、量化集體資產的基礎上,成立集體經濟組織,進一步加強組織運行管理,管好用好集體資產,發展新型集體經濟。

日前,我市出臺瞭《關於穩步推進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今年我市各縣區將全面啟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所有村(居)全部完成清產核資工作。2019年,全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完成改革的村(居)均成立新型集體經濟組織。

加強政策支持。進一步完善財政引導、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體經濟發展機制,逐步增加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支出,減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負擔。稅務部門負責依法落實國傢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符合規定條件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免征契稅;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銷售合同以及產權轉移書據免征印花稅;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農業生產行為免征增值稅;免收確權變更中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登記費;對新成立的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落實小微企業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統籌安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所需用地,探索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以及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金融部門負責引導金融機構完善相關融資、擔保等政策,健全風險防范分擔機制。發改部門負責落實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政府撥款、減免稅費、扶貧投入等形成的資產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可量化為集體成員持有的股份。

完善治理結構。新成立的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均應成立社員(代表)或股東(代表)大會,依法選舉理事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理事長(董事長)、監事長。社員(代表)或股東(代表)大會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重大事項須經社員(代表)或股東(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理事會(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不得相互交叉兼職。提倡村(居)黨組織書記或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兼任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長(董事長),但原則上兼職不兼薪。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要設立財務管理機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行為,落實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切實維護社員(股東)的監督管理權。妥善處理村(居)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者之間的關系。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探索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居)民委員會的職能關系,有效承擔集體經濟經營管理事務和村(居)自治事務。有需要且具備條件的地方,提倡實行村(居)民委員會事務和集體經濟事務分離。

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完善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權能,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發展集體經濟。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經營管理機制,以市場的思維和方式參與市場競爭,多途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對經營性資產,可由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開發經營,也可通過承包、租賃、拍賣、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由其他主體經營或與其他主體聯營;對資源性資產,可集中開發或者通過公開招投標發展現代農業。鼓勵生態環境獨特、人文歷史悠久的村(居)依托其生態、文化、旅遊等資源稟賦,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閑置的各類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探索發展觀光休閑農業、鄉村旅遊等新產業、新業態。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優先承擔財政支農惠農項目,利用現有資產、資源為農戶和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技術支持、代耕代種、統防統治、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等產前產中產後農業生產性服務,並整合利用集體積累及政府幫扶資金等發展集體經濟。鼓勵各類資本共同參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做大做強優勢特色產業,加快培育農業“新六產”。有條件的縣區可設立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2020年年底全面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集體收入3萬元以下的村實現收入翻番。

健全機制

推動“三臺共建”模式向縱深開展

此次改革還將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機制,在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產權流轉交易、強化鎮(街道)農經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入手,確保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順利實施。

農村集體資產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荒地、灘塗等資源性資產;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和無形資產等經營性資產;用於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的非經營性資產。

規范產權流轉交易。持續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三臺共建”模式向縱深開展,促進交易、擔保、信息三大平臺有機協調運轉。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和監督管理,根據農村產權要素性質、流轉范圍和交易需要,健全交易規則,規范交易流程,完善運行機制,確保公開公平。在積極引導權屬清晰的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林權、“四荒”地使用權、農業類知識產權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基礎上,著力推動農村集體資產和成員股權入市交易,逐步實現農村產權要素全覆蓋。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在試點基礎上探索支持引導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的有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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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不動搖,調動廣大黨員幹部和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圍繞鞏固和加強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來謀劃和實施改革,確保各項舉措有效落地。

開展督導調度

為保障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順利實施,我市將從強化組織保障、精心組織實施、加強政策支持、加大監督力度等幾個方面提供保障。

強化組織保障。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切實將此項改革作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中之重,保持歷史耐心,增強擔當意識,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措施落實。要建立健全市級協調指導、縣區組織實施、鎮(街道)和村(居)具體操作的推進機制。縣區黨委、鎮(街道)黨(工)委書記要擔任本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承擔領導責任,推動改革工作積極、紮實、穩妥實施。註重改革的系統性、協同性,確保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與正在推進的相關改革做好銜接,積極發揮改革的綜合效應。

以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堅持依法有序和守住底線、堅持尊重農民群眾意願、堅持加強黨的領導等為原則,確保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基本原則確保農民集體所有不動搖

加大督導力度。完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考核機制,將其納入對各縣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切實發揮考核獎懲機制的導向、評價、激勵、約束作用。要建立改革事項工作臺賬,定期開展督導調度,對重視程度不夠、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縣區實施重點督導,並在全市范圍通報有關情況。要嚴肅工作紀律,堅決查處和糾正弄虛作假、侵害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權益等行為,對利用改革之機低價變賣轉移財產、揮霍浪費等造成集體資產流失的,或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親屬謀取私利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中央氣象臺預報,近日,在高壓暖脊控制下,預計,今起至15日我國將呈現持續升溫態勢,東北、華北、江南等最高溫將普遍升至30℃以上。這輪升溫過程中,13~15日山東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區有35℃以上高溫天氣,或形成幹熱風,對小麥的灌漿不利,需註意防范。[詳細]

05-14 08-05齊魯壹點


日前,我省制定印發《山東省“非稅收入管理提升年”活動工作方案》,從減輕負擔、完善政策、規范征管、監督評價等四個方面,提出14條政策措施,著力提高全省非稅收入管理質量和效益。強化源頭管控,除稅務部門代征的非稅收入外,其他非稅收入項目必須通過系統征收,嚴防非...[詳細]

改革內容及范圍涵蓋全域內所有農村集體三類資產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首次將幼兒園招生工作統籌納入基礎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范圍,努力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山東省教育廳要求,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堅持相對就近就便、免試入園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詳細]

05-14 08-05中國教育報

強化管理2020年年底全面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

05-14 14-05大眾日報


水資源是人類最寶貴的財富,推動水資源管理發展,關系社會經濟發展大局,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水環境質量同比改善的地區,由上級人民政府發放補償資金;水環境質量同比惡化的地區,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向上級人民政府繳納補償資金。[詳細]

05-15 07-05大眾日報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首次將幼兒園招生工作統籌納入基礎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范圍,努力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及其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細化入學(入園)操作...[詳細]

05-15 07-05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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